为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逐步建立与完善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制定设计学院的盲评办法,具体如下。
参加盲评的按当年各种类型的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总数的30%随机抽取,作为论文盲评对象。
参加学位论文盲评者的论文答辩资格由研究生院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被抽出参加论文盲评者应在接到通知五天内,按照盲评要求样式打印并提交一式三份,打印出的学位论文内不可包含有可能涉及作者和指导教师信息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声明页、简介、致谢和成果页的内容。如被抽检到的学位论文没有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则其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无效,再次受理申请时间在半年后,且仍应需进行盲评。
四、提交的盲评论文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校外盲评专家进行评议,每篇学位论文由2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学院不公开评审专家名单。
五、评议结果认定及处理方法:学位论文盲评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A)、修改后答辩(B)、不同意答辩(C)三档。 两份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组合为AA、AB、BB者,视为通过:组合为AC、BC者,需要将学位论文送第三位专家盲评,若第三位盲评专家评审结果为A或B,则可以提交答辩;若第三位盲评专家评审结果为 C,则该学位论文视为不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组合为CC者,学位论文视为不通过。凡是学位论文评阅不通过者,学位申请者需延期半年至一年,方可重新申请论文评审及学位论文答辩,且学位论文评审方式为盲评。若延期后学位论文盲评仍未通过者,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设计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研究生院的《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设计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