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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2

各班:

根据《西南林业大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云南省教育厅相关奖助学金的评选认定的要求,现将做好我院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网上资助系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议小组,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班级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后,学生填写《西南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中相关内容,辅导员填写小组评议意见后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学院设计楼311鲁小丽老师处。

2、各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在班级评议意见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家庭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在学院内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汇总名单在校内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

我院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定于9月16日至9月21日进行。班级的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各班推荐名单汇总表按学号从低到高排序,电子版材料文件名为“2018级**专业**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并于2018年9月21日17:00前贫困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名单(附件6)电子版发至邮箱1765701522@qq.com,并于2018年9月25日17:00前将各班推荐材料交至设计楼311鲁小丽老师处。

2、认定要求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各专业或班级要严把质量关,按省教育厅下拨助学金名额分配,我院2018级新生一等助学金名额99人,二等助学金名额87人,一等助学金(较为困难档次)标准3500元/人,二等助学金(一般困难档次)标准2500元/人,和省教育厅助学金标准保持一致,各班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设计学院2018-2019学年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5);建档立卡户学生、城镇低保户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列入较为困难及以上档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列为较为困难档次;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学生可列为一般困难档次,具体由班级大会民主评议推荐。

请各辅导员认真评定,各学院严格审核,按规定时间完成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各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的过程中要认真核实申请材料中的学生信息,确保上报学生信息准确无误,以利于财务处及时将资助经费打入学生银行卡。各学院相互交叉审核的结果将作为今后优秀学生评选和贫困学生资助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2、资助资金来源

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学校上年本科生学费实际收入的10%、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的资金等。

3、资助标准

贫困学生每年资助10月,我院较为贫困生每月资助标准为350元/生,一般贫困生每月资助标准为250元/生。

4、证明材料

拟申请资助的2018级学生须如实填写《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件4),并加盖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的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情况,同时提交《西南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资格认定。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由当地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交低保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需提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孤儿需提交孤儿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主要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残疾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主要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交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疾病证明原件,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5、填表要求

各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均按附件样表的格式和要求统一填写。

6、上报材料要求

各班分别上报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和Excel电子材料各一份,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内容与电子表内容要保持完全一致。

7、申报材料装订

(1)学生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a.《西南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b.《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c.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完整后,所需验查原件的材料需交复印件,所有材料整齐并统一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

备注:①《西南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②《云南省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该表为加盖有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的公章的原件,不需要加盖村(居)委会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否则为无效表)、③其他相关证明。④请各学院认真核实,确保本单位所评定的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与报送数据完全一致,并按时上报,过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材料要求:

a.各班推荐名单汇总表按学号从低到高排序

c.电子版材料文件名为“2018级**专业**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设计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