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18日-12月16日利用周末双休日组织开展我校2021本科、2022本科、2023本科及2023专升本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组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主要负责人、体育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各学院分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领导及体测联络员。
2.下设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办公室在体育学院、郭荣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体育学院成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1.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测试方案,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方案制定、成绩核算、成绩上报、归档及总结工作。
3.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负责方案实施,测试人员培训,测试活动组织、成绩录入与核查。最终成绩提交教务处,按时报送教育部。
4.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负责相关会议协调与通知。
6.教务处负责提供各学院学生相关信息、体测成绩查询与管理。
7.学生处负责体测违纪学生处理,免测学生档案归档工作。
8.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新生体检结果反馈,并提出不适宜参加体测的学生建议名单给各学院,测试现场做好医务服务保障工作。
9.信息化技术中心负责体质测试网络系统的保障工作。
全校2021本科、2022本科、2023本科、2023专升本所有学生。
注:根据关于印发《西南林业大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要求,从2023届毕业生开始执行此办法,即体测成绩结果与毕业挂钩。
(一)男生项目:视力、身高、体重、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肺活量、引体向上;
(二)女生项目:视力、身高、体重、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肺活量、仰卧起坐。
(一)本次测试采用各学院相对集中在一个时间单元内测试的方式进行,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单独安排,其他学院合并安排。
(一)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12月16日,测试工作安排在周末进行,各学院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安排表(附件1)。(
二)测试地点:测试地点统一在老校区田径场,各项目测试点由测试工作人员按班组织,依次测试。
(三)集合地点:请各学院提前10分钟,按测试分班顺序组织好学生在老校区田径场主席台前集合。
(一)各学院要根据测试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测试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时间安排,组织好学生按时、有序参加测试。
(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实行实名测试,参加测试的同学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进行测试。严禁冒名顶替或违规测试,一旦发现且核实将按照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测试过程若出现身体不适应即刻向测试工作人员报告,必要时前往医疗点治疗。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在钉钉系统“学生体测管理系统”中提交暂缓或免予体测的申请,附医疗单位(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先由所在班级主管进行审核,再提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审批结束后,学生将系统生成的《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原件交学院体测联络员,联络员将收齐的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体测当日交体育楼212室,由体育学院统一上交学生档案科,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体测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体测成绩需注明免测。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4.钉钉操作说明。
1.各学院联络员督促本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11月15日下午5:30前)完成体测状态确认,并在钉钉系统中提前查看体测时间及分组。